经本人申请、我院对报名材料资格审核,我校2023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已结束。现对拟接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相关人员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后续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作假或不符合接收资格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学习资格,一切后果由所涉及的人员本人承担。
说明:请谨记学号。申请编号为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平台中的申请编号。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接收人员不需转递档案和组织关系,不需填写培养合同,无录取通知书。
有关课程安排,请关注我校我院网站(https:/)后续通知。
其他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招生相关事宜:
质量办,电话:0411-86110443,邮箱:dyyjsy_zlb@126.com
2.课程安排相关事宜:
培养办,电话:0411-86110154,邮箱:dyyjsp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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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